雖然國內COVID-19疫情漸趨穩定,但近來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國內確診人數每日仍有2萬多例;春節假期為國人返鄉、旅遊、聚會旺季,人們南來北往的流動量增加,容易增加疫病傳遞風險,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在此提醒,確診個案仍應遵守居家隔離禁止外出、不得出境或出國…等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3條(簡稱特別條例)」,若有違反居家隔離規定之民眾,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金。臺南市長黃偉哲呼籲居家隔離的民眾,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宅在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受重罰。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現行確診者應居家隔離5天,隔離日期之計算以確診日(採檢日或快篩日)為第0天,往後算5天為隔離期間,第5天仍須隔離至23時59分方能解除隔離(如下圖示),為堅守防疫作為及執法的決心,針對應該遵守居家隔離的市民,將嚴格執行查核;請勿因為想散步、透透氣、採買物品…而擅離住家,未確實落實居家隔離規定,提高社區傳染風險,將以特別條例第13條裁罰,防疫當前絶不寛貸。 市長黃偉哲再次提醒市民朋友,特別條例真的罰很大,違反「居家隔離」擅離住家,將依特別條例第13條之規定移送法辦,防疫當前絶不寛貸。 衛生局蘇世斌局長懇切提醒民眾於居家隔離期間,有問題可以撥打臺南市防疫專線06-2880180詢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cdc.gov.tw/ )或衛生局全球資訊網瀏覽「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相關資訊( https://health.tainan.gov.tw ),在此預祝大家安心過好年。 發稿人:衛生稽查科 王誠龍、陳姿蓉、陳靜香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轉285、281、280
確診隔離日期計算圖示(5天隔離日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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