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工務局 發稿日期:112年1月29日 8:00 被喻為道路殺手之一的人手孔蓋,市府工務局為避免孔蓋抗滑能力不足引起安全問題,已修改「臺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增訂子法,要求各管線機構於112年3月11日前,提報抗滑能力改善計畫,經市府核定後必須依核定期限改善完成;臺南市也成為全國唯一將人手孔防滑納入法規管理的城市。 工務局表示,為確保孔蓋防滑能力以維護騎士道路安全,自109年1月1日起即要求於相關單位新設孔蓋時,其防滑係數均須大於50BPN,於同年9月8日起,更進一步逐步要求重要路口未下地之孔蓋防滑係數也要大於50BPN,目前已改善1萬2千多座。 市長黃偉哲有鑑於道路是民眾在「行」方面的首重設施,上任後即列入重大施政要務;工務局為更強化道路孔蓋防滑能力,故領先全國將孔蓋防滑能力於111年3月11日修法中納入,要求管線機構於1年內(112年3月11日),就其所管之孔蓋提出改善計畫;經市府核定後,工務局將強力要求各管線單位須積極配合,依改計畫期限辦理。臺南市道路共有約405,000座人手孔蓋。 工務局為避免以往修復部份像補丁影響市容景觀,除首創將新工法納入挖掘管理自治條例法規內,目前也有2種新工法〞平行等寬切割〞及〞微創工法〞交互運用,其中微創工法將人手孔開啟維修後再回復下地,不但可縮短施工期,且在路面上孔蓋也具有一定的抗滑能力,可加強民眾行的安全,還給臺南市民平坦又舒適安全的道路。
平行等寬切割 平行等寬切割 合格防滑系數孔蓋 微創工法開啟孔蓋修復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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