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載安南區某宮廟9日辦理廣澤尊王歲次癸卯年入火安座遶境活動,沿途燃放大量鞭炮、煙火,造成明顯空氣污染,路面煙火炮渣也未確實清除等情事,臺南市環保局已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開罰,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112年 4月9日晚間接獲報案後,即派員前往稽查,當時未見有燃放鞭炮煙火情形且活動人員正進行清掃中,尚無違規情形,稽查人員於現場告知活動方民眾陳情事項,請其加強注意以維護環境衛生。惟於112年4月11日上午接獲媒體提供燃放大量煙火影片資料,環保局循線派員前往查明證實源自宮廟燃放鞭炮,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致空氣污染,已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予以告發,最高可處以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市長黃偉哲表示,民俗節慶遶境活動務必約束自律並遵守相關法令,請廟會活動主辦單位以及民眾,務必重視空氣品質與維護環境整潔,共同守護優質宗教文化活動。 環保局長許仁澤呼籲廟會舉辦活動應避免燃放鞭炮造成空氣污染,產生相關之廢棄物亦須立即清除,以維護市容及市民居住環境品質,若有影響環境品質情形,一律依環保法令查處。 承辦單位:稽查檢驗科 承辦科長:張仕音 電話:(06)6572916轉2200 承辦人員:黃厚巽 電話:(06)6572916轉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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