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交通局 發稿時間:112年4月27日10:50 臺南市公布第23批酒(毒)駕累犯名單,本次公布15名累犯違規人,累計公布205人。本次公布違規地點分別在安平區1名、北區1名、北門區1名、南區1名、佳里區1名、安南區2名、東區1名、中西區2名、永康區2名、新營區1名、國道1號1名、白河區1名,交通局依法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等資訊。 臺南市交通局表示,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依新法規定,酒駕違規除了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分外,累犯者還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資料公布於交通局網站「臺南市酒駕及拒測累犯者公布專區」(網址 https://traffic.tainan.gov.tw/transportation/road-safety-advocacy),由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定期上傳名單。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駕駛人如有需求,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確保平安返家。酒駕除了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以外,違規人並有罰鍰、吊扣(銷)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處罰,所駕駛的車輛也會連帶受到吊扣車牌2年的處分,違規累犯者更會被公告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提醒駕駛人於飲酒後切勿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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