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毒品、槍彈件數較多,係呈現出臺南市全體警察同仁的努力,偵破刑案認真負責,因此績效良好,並非治安不佳。 臺南市的槍擊案,110年發生13件,111年僅發生6件,相比減少7件,下降53.85%,槍擊案件發生數已明顯降低;暴力犯罪部份,110 年發生 47 件,111 年發生 43 件,相比減少4 件,且均已偵破;犯罪治安顧慮人口部分,臺南市是每十萬人口175.88人,為6都第2低,顯見臺南市的犯罪人口數控制得宜,治安良好;臺南市在攔阻詐騙及預防車手提領成效,居6都第1,更是臺南市警察同仁用心守護市民人身財產安全的表現,維持一貫的高治安及服務滿意度。 有關補足警力部分,在黃市長及市議會支持下,警察局分別於109年及本(112)年請增預算員額110人及185人,預算員額由合併升格直轄市時4,362人,增加為4,657人,增加295人,警民比改善為1:397,在直轄市中排名第3(僅次於臺北、高雄),警力應屬合理,且未有大量警力借調或支援他縣市執勤等情事。此外,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員警勤務運作改變,為增進員警有充分時間休息及照顧家庭等福利,警察局已積極向警政署爭取補足缺額,本年迄今已獲中央增補警力240人(含保安警察第五總隊支援116人),持續挹注警力維護本市治安、交通工作。 警力增加涉及專業評估,也需考量市政府整體財政狀況,歡迎各界理性討論提供參考,期待各界支持南警好好為市民做事,營造臺南市更好的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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