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邱毅先生於8月3日直播指公設保留地解編獵地之說純屬臆測、抹黑,澄清說明如下: 一、解編公設保留地是中央既定政策,市府各都市計畫案均配合內政部要求全面檢討 內政部因應少子化社會變遷於98年10月修正學校用地檢討標準,並於99年4月起要求各縣市進行學校用地檢討,市府遵照辦理,並依據內政部102年11月訂定公設保留地變更作業原則於後續通盤檢討案陸續進行檢討,主要為解決公設保留地長期未徵收影響憲法保障的人民生存權與財產權問題,政策目的正當合理,臺南市有多處校地進行解編,並非只針對單一個案,且全國各縣市均辦理中,解編過程有公開透明的評估原則,不宜被刻意曲解。 二、解編公設保留地案尚在審議階段,邱先生所質疑圖利非事實且均屬臆測 中央要求各地方政府將非必要性公共設施檢討列為當前施政重點,透過公設保留地檢討方案與解編機制落實還地於民,本市已遵照辦理並完成全市40個計畫區市都委會審議及提報內政部審查。其中武聖夜市所在的「變更臺南市主要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已於110年7月8日提報內政部審議,案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3次專案小組審議,目前仍在審議中尚未定案,迄今並未發布變更為建築用地,何來所指圖利之說。 三、解編為必要,市府只問合理不合理,不問地主是誰 市府對此說明,公共設施保留地長期以來造成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受損,解編只是還地於民,並非圖利,又本案地主人數眾多,歷年來均有交易買賣,並非合併後獨有之現象。而針對少子化趨勢,學校保留地有適度解編必要,市府也依照公開的評估原則辦理,在都市計畫檢討與評估過程中,絕不會針對特定地主進行考量,只問是否符合評估條件,從不過問地主是誰。 又邱先生所指特定人士買賣公設保留地獲利之事,經仔細查證,該特定人士之部分土地早在96年就取得,當時中央尚未要求各縣市政府辦理學校用地檢討,賴市長也尚未參選上任,顯見其屬於地主之間之自由交易買賣。再查亦有部分土地是在102年才取得,當時賴市長亦早已公開宣示將辦理學校用地解編,故地主之間之交易是在資訊公開之狀況下所做之決定,顯非市府造成,不宜再就此誤導民眾。 四、本案業經法治單位調查證實並無不法,最早進行報導之媒體也已公開道歉在案 查臺南市地檢署於103年亦曾就「臺南市政府辦理文中51、文小55用地解編涉嫌圖利案」發交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調查,結果認定並未發現不法而以查無實據結案(依據該署103年度他字第2543號案卷)。 本案最早係由風傳媒於104年進行未經查證之不實報導,經由市府透過法律訴訟,該媒體已於105年公開道歉表示報導不實,邱委員應知悉相關資訊均可公開查詢,稍加查詢即可得知武聖夜市學校用地是否已變更為建築用地,竟未加查證,即就早已證實之抹黑議題延續不當言論,無的放矢,已嚴重損害市府團隊名譽,市府特此嚴正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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