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限:112.9.1~112.9.15(逾時不候,以郵戳為憑)。二、申請須備妥以下資料:(1) 公文 (須載明計畫編號及計畫名稱)(2) 立案證書(新申請單位提供)(3) 113年計畫申請書及附件(須與平台上傳資料一致)一式1份(4) 申請補助切結書 (1份計畫1份切結書)(5)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民間體育團體屬議員之關係人,請依法提供)三、如有相關詢問事項請來電洽詢:運動i臺灣承辦人林珮筠小姐(06)215-7691分機224、林憶嵐小姐(06)215-7691分機222四、檢附「臺南市113年運動i臺灣2.0計畫申辦作業原則」、「臺南市113年運動i灣2.0計畫申辦總表」、「臺南市113年運動i臺灣2.0申辦作業說明會計畫內容概要」、「臺南市113年運動i臺灣2.0計畫申辦說明會簡報」及「申請補助切結書」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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