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112年8月14日府地徵字第1120698212號函訂定「臺南市政府辦理南科特定區開發區塊F、G區段徵收抵價地分配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承辦人:地政局區段徵收科長方政添 電話:06-6370949地政局區段徵收科員簡鈺倢 電話:06-6322231#6208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