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經濟發展局 發稿日期:112年9月6日 針對大東夜市經營爭議,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今 (6) 日舉行協調會,邀集大東夜市新舊團隊、攤商代表協商溝通,冀能攜手合作,恢復「大大武花大武花」的稱號。協商會議中攤商代表與新舊團隊皆表述意見,但暫時無法協調出適切合作模式,市府經發局表示,近日將再開第二次協調會議,促進三方合作。 經發局市場處指出,若新舊業者堅持各自經營,因範圍、攤商、攤商位置、租金均有變動,將視之為新秩序組織,法理上得視為新事件,依「臺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屬於未取得設置許可的新夜市,不得營業。倘業者違規營業,市場處將前往稽查開罰。 經發局市場處呼籲業者雙方協調合作,正視攤商的訴求及權益,並依程序取得合法資格,維持大東夜市的商業秩序。倘若違規營業,全案將以新夜市非法營業態樣處理,市場處將前往稽查開罰,分開稽查、各自開罰,經開罰無法達成行政目的時,不排除斷水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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