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1月19日原民社字第1130003867號函。 該會為促進原住民族青壯年及中高齡勞工積極進入就業市場,並支持原住民族高齡者繼續就業,提升原住民族薪資,減緩聘僱外籍移工影響,爰訂定旨揭計畫獎助受僱勞工,達成穩定就業、提高收入之目標。獎勵計畫摘述如下: 適用對象:「受僱勞工」應具原住民身分,且未獲其他政府機關相關就業獎勵,並「連續在職同一用人單位達3個月以上」,年齡為30歲以上,自113年1月1日起始受僱者。 申請方式:由受僱勞工於申請期限內,按季(第1季將於113年4月1日起至4月10日止受理申請)向該會原住民族就業服務辦公室提出申請。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該會原住民族免付費就業專線(0800-066995),或撥打雲嘉南區就業服務專員電話(06-2983843、0978-69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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