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市民食用麵食類產品之衛生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3年1-5月至轄內超市、賣場、傳統市場、夜市等處抽驗油麵、意麵、粄條、水餃皮等各式麵製品共52件,檢驗結果檢出2件麵製品違規添加苯甲酸(不合格產品名單如附件),餘均符合規定。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苯甲酸」為可合法使用之防腐劑,有抑制細菌生長的作用,一般常被使用在醃漬蔬菜等產品中,但並未被允許於麵製品添加使用;衛生局提醒製麵業者,應重視產品製作過程、環境及人員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麵品製造生產後,供售時皆應保持產品良好衛生狀況,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業者使用各類食品添加物,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違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臺幣3至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提醒市民,選購麵濕類製品時,除可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外,應多注意麵品是否於低溫保存販售、選購色澤自然不鮮豔、不過分白皙或Q彈麵品,購買後盡速冷藏,避免細菌孳長;衛生局將持續加強麵製品食品查驗,替民眾健康把關。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安專線0800-285000。 發稿人:食品藥物管理科 陳淑純 技士 連絡電話:06-2679751(林森辦公室)或06-6357716(東興辦公室) 轉224朱俊穎股長、210 吳坤憲科長
麵製品抽驗1 麵製品抽驗2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