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財政稅務局 發稿時間:113年9月26日08:55 近兩年央行升息讓臺南市政府債務利息劇增,市府財政稅務局為了避開利率走升期間債息增加的風險,積極研議發行公債,並研訂「臺南市公債發行自治條例(草案)」,已於9月13日辦理2場公聽會,與會人士對於制定自治條例的動機、公債用途、對民眾購買的誘因等提出詢問。財稅局回應,公債因利率固定,且資金來源較廣,可增加市府籌資彈性,降低市庫利息負擔,資金係用於各項市政建設,民眾持有政府公債之利息所得係採10%分離課稅,風險趨近於零,且有固定收益。 財政稅務局表示,9月13日公聽會上午場在安平區永華市政中心,下午場在新營區社會局社福中心舉行,公聽會邀集市府法制處、交通局、地政局、經濟發展局、都市發展局等局處共同說明,立法委員林俊憲、本市議員、臺灣銀行均派員與會,也不乏市民前來聆聽關心。與會人士對於市府發行公債所取得的資金用在哪裡、債券利率固定且較低對民眾缺乏投資誘因,以及臺南市債務逐年降低,利息卻不減反增等議題,請市府說明。 對此,財政稅務局李建賢局長表示,制定公債發行自治條例的目的係為避開升息風險,增加資金籌措管道,減少利息支出。目前債券利率較低,尤其是永續發展債券,其利率較銀行借款低約0.5%,發行100億元永續發展債券,一年將可為市庫節省債務利息5,000萬元。 李局長表示,市府重大建設不會停,未來將會看市場機制再決定公債發行時間以及額度,市府會嚴守財政紀律管控債務。目前就是先立法,未來有需要有好的時機點,就可以直接發行公債,以便靈活財務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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