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14個國內、外民間組織於12 月 9 日在台灣大學霖澤館國際會議廳共同舉辦「2019 聯合國人權日論壇-從冤案平反檢視我國賦稅人權之落實」
東吳大學法學院系專任客座教葛克昌指出,納保法第一條第一項主要是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及相關基本權利,但納稅人的保障,至今尚未被法官引用,稅務冤案至今亦未解決
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張進德指出,同樣的東西,不同公司生產,財政部以解釋函令課不同的稅,沒有客觀公正的稅基,比秦始皇還殘忍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