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指出,台灣檢察官的問題很大,壞的檢察官淪為統治者的工具,造成行政訴訟審理不遵守國際兩公約,他呼籲行政訴訟再審制度不應有5年之限制,應盡速修法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