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李永然律師(右)表示,《住宅法》的施行,目的是實踐聯合國經社文公約所保障的居住權,能夠真正的讓人民安居樂業。高雄律師公會理事長施秉慧律師(左):法律人的職志始終就是要保障人權,她希望透過研討會讓大家的力量連結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