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都委會今(31)日上午審議通過原高雄市都市計畫區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解編約35公頃公保地,還地於民,可為市庫再省下土地徵收支出約172億元。
高市都委會主任委員林欽榮表示,長期以來,許多私有土地被政府劃設為公共設施用地,卻遲遲未能徵收,影響私有地主權益甚鉅,造成許多民怨。市府針對18個都市計畫區進行公保地專案通檢,在兼顧都市發展需要,及保障私有地主的權益的前提下,檢討不需用的公共設施用地,還地於民。
林欽榮指出,18個都市計畫區除高雄新市鎮特定區逕送內政部審議外,其餘17個已由高市都委會完成審議。本次審議原市部分,包括地方關心的楠梓文中11、中油北側綠帶及前金區機10、機12等,透過多元解編方式,將約35公頃公保地還地於民,並活化土地開發利用。
都發局楊欽富說,各都市計畫區公保地審議過程,都以解編後不影響未來都市發展所需為優先考量,針對「非必要性」的都市計畫區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予以檢討。除將不需要的公保地還地於民外,有使用需求的公保地也將透過市地重劃方式開發,由市府開發無償取得必要公共設施用地。
都發局表示,市都委會已審議通過的17個都計區,除本次審議之計畫區外,均已提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另外,高雄新市鎮都市計畫區也逕由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也提醒民眾,如對變更方案內容有任何意見,都歡迎在審議完成前提出,供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都發局強調,本案通盤檢討之都市計畫書圖草案,以及市都委會審議會議紀錄,都可至高雄市都發局網站專頁查閱,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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