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昨(17)日由主任委員林欽榮副市長主持,審議通過左營機20都市計畫變更案及都市更新計畫,將1.81公頃的機關用地劃定為更新地區,且變更為1.41公頃的住宅區及0.28公頃的公園用地與0.12公頃廣場兼道路用地。未來將透過公辦都更招商,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更事業,並開闢公園、廣(道)與公益設施,活絡地區發展。
副市長林欽榮表示,位於大中二路與民族一路口之機20用地,原供做水肥處理廠及瀝青廠使用,現雖為市府養工處及環保局辦公,因屬鄰避公共設施,當地民意期望能遷移再利用,因此短期先拆除水肥廠設施簡易綠美化。市府為落實宜居城市政策目標、促進經濟發展,推動公辦都市更新並變更都市計畫為住宅區及鄰里公共設施,同時納入日照中心及身心障礙照顧等社福設施與社會住宅,極具社會性及符合當地公益需求。
都發局長楊欽富表示,機20用地都市計畫變更案,主要考量基地周邊道路寬度、社區環境、民意需求與交通狀況,比照周邊都市計畫分區調整為住宅區。基地北邊配置面積約0.28公頃的公園供社區居民休閒使用,公園旁並劃設10公尺的廣場兼道路,剛好對齊民族一路與榮耀街十字路口,可做為基地內社宅與日照中心等公益設施之車行出入;基地西側劃設4公尺的廣場兼道路,可與6公尺寬的大中二路56巷整併成10公尺道路,供公眾通行。
楊欽富說,未來都更開發,市府也會取得約3000坪之公益設施,除有日照中心與身心障礙機構、政府辦公空間外,還提供約百餘戶的社會住宅。都市設計基準也規範未來都更開發建築須沿著基地東西向各退縮5公尺、南側臨大中二路須退縮10公尺建築,退縮地作為人行空間,提供舒適良好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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