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速推動老舊社區改善居住環境,111年度中央都更基金整維補助自今年5月起受理申請,屋齡2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得申請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規劃及工程費,都市更新會、依法成立的管委會或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可向都發局申請整建維護事業補助,即起提供專人專線服務。
局長吳文彥表示,都市更新包括重建、整建維護,重建涉及所有權人和實施者間權利變換,從委託實施者、擬定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到核定實施,往往動輒10年以上;如朝整建維護,改善既有建物機能、內外部公共景觀環境等方向著手,可省去所有權人與實施者談判重建權利變換分配的時間,只要80%區權人同意,並完成規劃補助申請、擬定事業計畫、工程補助申請後,最快1~2年即可核定開始施工。
輔導團高雄市建築學會執行長廖慧萍表示,本市目前已有4棟整維成功案例,今年4月起已辦理4場社區說明會,邀請大樓管委會幹部出席了解都更整維補助規定,後續接洽已有社區有意提出申請,中央補助要求立面屋突修繕,招牌鐵窗違建拆除及空調外部管線美化等3項為必須施作項目,其中最困難是管委會說服住戶願意配合辦理,將投入人力積極協助。
都發局進一步說明,規劃費依總樓地板面積級距計算額度,約可補助50~100萬,工程費依建築物地上層總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1000元,補助上限45%,都更工作實施須以辦理事業計畫方式來推動,公聽、聽證及審議等必要程序費時,急迫性的修繕,管委會仍需自行處理,或透過市府其他機關如工務局公寓大厦共用部分修繕補助等多元管道因應。都發局設有專人專線服務,平假日皆可來電洽詢,可撥打服務專線:07-3368333轉5427或0963-433441(輔導團建築學會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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