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高雄藝文活動發展,讓更多民眾來高雄,帶動住宿餐飲等周邊產業經濟效益,市府依娛樂稅法之授權,擬具「高雄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第6條修正草案,調降本市藝文表演娛樂稅徵收率,提高表演場地使用率,扶植藝文產業發展。
財政局長陳勇勝表示,像鄰近國家新加坡投入更多資源爭取舉辦世界級活動,作為活躍經濟的策略方式。近來透過市府行銷,優質場館及觀光推廣等方式,112年本市舉辦超過117場演唱會,吸引約139萬人次,觀光效益逾45億元。另依財政部統計資料,112年高雄住宿餐飲銷售額高達929億元,突破歷史新高,顯見演唱會經濟帶動旅宿、餐飲與周邊商圈的外溢效果。
本市今(113)年娛樂稅預算編列2.3億元,今年1到5月實徵數已達1.2億元,為歷史新高,本次修法調降娛樂稅影響數約2千萬元,因娛樂業營業狀況復甦及大型臨時公演挹注,經估算增加稅收可彌補修法調降娛樂稅之稅收影響,實符合財政紀律法規定,希望議會支持本修正案。
陳局長進一步說明,陳其邁市長自109年8月上任後,嚴守財政紀律,率領市府團隊積極促參招商,自110年起已連續3年達成0舉借,受限債務已減債131億元(包含償還公教輔購基金借款16億元)。市府持續努力開拓財源,兼顧財政穩健與市政建設,有效運用手上的每一分錢,加速高雄的重要建設,共創產業經濟,帶動城市轉型,提升城市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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