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發即可炸毀一台汽車的煙火 海巡署偵防分署偵防查緝隊近期接獲有囤積、私運非法爆竹情資,經報請高雄橋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李廷輝指揮,於108年1月15日持高雄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會同海巡署南部分署、艦隊分署第五、十三、十四、十五海巡隊、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偵查隊、高雄市政府消防局鳥松、大社、梓官分隊等單位,在犯嫌林○○租賃之高雄鳥松、大社、梓官等處,執行大規模搜索,查獲非法囤積及走私爆竹,計有一般爆竹煙火11,294.37公斤,專業爆竹煙火5,996.46公斤,總計17,290.83公斤。
▼私運非法爆竹 深入追查發現犯嫌林○○為牟取暴利,係透過網路向綽號「阿力」人士,低價收購大批貨櫃走私進口之非法爆竹,並以貨車化整為零,將非法爆竹囤放於承租處,經查緝人員數個月之追查及跟監,循線掌握林嫌藏匿不法爆竹處所,並順利緝獲非法囤積之巨量爆竹。
▼非法囤積及走私爆竹 該批非法爆竹經請高雄市政府消防局鑑驗,種類計有129種,包括大陸簡體及臺灣繁體等多種品項,其中更有大型專業椰型煙火,裝填一半黑火藥,施放時速即可達1,440公里,可瞬間炸飛一輛汽車,爆炸威力驚人,因藏匿於高雄多處住宅區,若不慎引爆,恐致重大災害並造成人員傷亡,全案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函送高雄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處,非法爆竹部分則移請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依規定辦理銷燬作業。
▼收購大批貨櫃走私進口之非法爆竹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