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爾夫球場俱樂部使用農藥、拒絕配合稽查
違約在先仍強硬要求租金折扣
針對高雄高爾夫俱樂部會員指控:「市府大幅漲租金讓俱樂部經營不下去,11月8日才要求點交土地讓人措手不及,也抱怨俱樂部事先並未有任何說明,大家幾乎都是看了媒體報導才知道,………」,高市工務局特別澄清,球場租期早於112年6月30日即屆滿,在租約屆滿前,工務局與俱樂部即已開始協商出租方案,但由於球場本身經營環境、場地設施及合約公益性皆不符合約規定,且俱樂部遲未提出改善計畫,幾經多次協調,惟俱樂部拒絕溝通,豈料球場方後續不但被查出違法使用農藥除草劑,且仍態度強硬拒絕協商,市府已於113年8月8日即要求應依約返回土地,並於113年10月24日、11月8日請俱樂部限期點交土地,後續市府將循法律途徑要求返還土地,回歸原本公園用地用途供市民使用。
高市工務局表示,在租約屆滿前,工務局與俱樂部即已開始協商出租方案,在球場租約屆滿後,工務局於112年7~12月間,共3次與俱樂部協商並赴現場查核,要求俱樂部提出營運改善計畫書,並於今年2月16日去函通知俱樂部所提營運計畫書內容公益條款不符期待,請俱樂部儘速修正後再行研議是否續租,後續經查俱樂部未能完全履行公益條款,並考量公益條款應由本局履行,方符合社會觀感,故於113年4月16日洽俱樂部提出新出租方案及出租範圍,改採租金不打折,否則將收回土地。
期間工務局多次邀請俱樂部就新出租方案、出租範圍、農藥管理、水土保持及公益條款等等協商,但俱樂部仍堅持租金應援例打折,並未具體回應本局所提公益﹑農藥及水保等相關議題,且態度強硬協商拖延。工務局因此於113年8月8日函復俱樂部應依租約返還土地,詎料俱樂部於協商未完成之際,於113年8月29日硬是函送本局三張相當於租金之支票,態度強硬不言可喻。本局除於113年8月31日函復檢退支票外,更強調應返還土地,並再於113年10月24日及113年11月8日函通知俱樂部無權占用土地做為高爾夫球場使用,除限期點交返還土地外,並追收占用期間使用補償金,其返還之土地將開闢公園供市民使用。
工務局強調,相關協商期間長達一年以上,今會員反映俱樂部未事先說明乙節,顯然俱樂部在協商過程間,除未善盡通知之責外,並置會員權利於不顧,毫無誠信可言,工務局呼籲俱樂部應正視並妥善協調會員權益問題,以免衍生消費糾紛。
此外,工務局也說明,自民國100年縣市合併繼受縣府契約,出租鳥松區鳥松段161地號等13筆土地予財團法人高雄高爾夫俱樂部,作為高雄高爾夫球場使用,財團法人高雄高爾夫俱樂部委託高雄高爾夫俱樂部經營管理至今,租約早於112年6月30日屆期,工務局早於113年2月16日即通知俱樂部無權占用土地,其所提營運計畫書公益性不符期待,經113年5月2日及113年6月4日函文通知俱樂部改採113年4月16日備忘錄所提新出租方案及出租範圍,改由工務局辦理公益活動取代公益條款,故租金採不打折方案,並經113年9月11日及113年9月25日邀請俱樂部就出租方案、出租範圍、農藥管理、水土保持及公益條件等進行協商,惟俱樂部除一再重申經營現況外,其餘均未具體回應,並堅持租金援例打折,態度強硬,且反以會員權利及桿弟工作權為要脅,要求本局應依原租約條件出租,租期九年,由此可知俱樂部毫無續約意願,僅求私益而未考慮照顧會員權益。
再者,工務局考量球場全區位於澄清湖飲用水保護區,故於租約明訂修剪草皮及樹木均嚴禁使用農藥,惟今年8月9日進行場地查核時,現場發現農藥及除草劑,並查扣除草劑、禁用農藥「陶斯松」及得克利、撲克拉、加保扶等殺蟲劑、殺菌劑鋅錳乃浦、殺草劑二、四-地鈉鹽、施得圃等,共24品項數量共495瓶(包),參照農藥廠商111-113年出貨單,顯示至少連續3年以上購買及使用農藥,今年8月13-27日陸續進場查核並取樣草皮、土壤及水體進行檢驗,發現池水有農藥加保扶殘留,噴藥車殘液經檢驗出「賽扶寧」成分,另草皮有農藥「嘉磷賽」及「鋅錳乃浦」殘留,嚴重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及租約規定,且俱樂部於現場查核過程,拒絕配合調查,多次拒絕本府機關進場取樣檢驗,凸顯俱樂部企圖掩飾球場維護問題心態甚明,後續農業局及本局公園處分別於113年8月20日及113年8月21日函請俱樂部到機關做意見陳述,以瞭解農藥使用概況,惟俱樂部均拒未到場,顯示俱樂部輕忽租約遵循,已嚴重威脅市民飲用水安全。
工務局強調,為維護全體市民飲用水安全,並考量球場草皮與樹木修剪為高爾夫球場品質之攸關,其維護行為不可避免將使用農藥管理草皮及樹木生長,惟本球場位於澄清湖飲用水源保護區,其球場維護確實與市民飲用水安全顯有衝突,故本局要求俱樂部返還土地,並就防洪必要性開闢滯洪池,並結合雙湖公園及澄清湖,闢建為澄清湖大公園,讓全體市民共同享用,謀求最大的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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