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今(109)年1~11月增派警力進行酒駕臨檢勤務,以達嚇阻之效,因酒駕致死事故減少近4成,市長陳其邁特別指示,年關將近,各機關、企業尾牙或聚餐活動時常伴以小酌助興,呼籲民眾「小酌怡情不違法,酒後駕車危害大」,飲酒後切勿駕駛任何車輛,以免危害他人與自身安全。因應年終尾牙或聚餐活動頻繁,為降低酒後駕車造成的悲劇,高雄市道安會報已責由勞工局於11月即主動聯繫高雄市餐飲業者負責人及販賣酒類相關業者900餘處宣導酒後不開車及代駕服務;此外,警察局更已加強酒駕臨檢勤務,全力嚇阻酒後駕車行為。交通局長張淑娟指出,交通局與社會局、監理所合作辦理酒駕宣導活動,發現長者們戴上「酒駕眼鏡」體驗時,紛紛表示「眼睛看到的跟實際不一樣」、「明明看起來很簡單卻還是撞到」。張淑娟表示,酒駕者確實有可能過度自信,認為自己酒量好、還很清醒、不會超過取締標準等,但實際上已將自己置於險境,更嚴重影響所有用路人的安危,對無辜的用路人造成許多傷害。
市警察局提醒民眾,市府對酒駕零容忍,汽車駕駛人(初犯)若經檢測酒精濃度達0.03%以上,則處駕駛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並吊扣其駕照1~2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基於保護市民的立場,將加強執法取締酒駕,籲請市民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平安過好年。
‧本站為言論自主平台,相關圖文上載皆設有追蹤機制,網友請謹慎發言,勿涉及人身攻擊!如面臨法律糾紛,本站有權提供發稿人、回應人資料予相關單位。 ◎服務條款 ‧Copyright ©新文媒體有限公司 Sherry ‧ ‧本站最佳顯示IE 5.5 以上版本 解析度 800 X 6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