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與經濟部共同研訂的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中,居民最關心的「私有住商土地一坪換一坪」是什麼意思?怎麼辦到?市府今日提出說明。
大林蒲地區長期為工業區、油槽及煙囪包圍,飽受環境污染之苦,居民除不斷訴求政府改善環境污染外,也衍生要求政府提出遷村之議。為徹底解決大林蒲困境,高市府於106年進行全面遷村意願普查,在高達九成居民願意遷村的情況下,向中央爭取遷村,終獲行政院108年10月8 日同意,由經濟部作為需地機關,將小港沿海6里土地納入「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範圍,推動遷村。
高市府表示,「私有住商土地一坪換一坪」是市府向中央爭取最有利條件,創全國先例,以專案協議價購的方式將大林蒲土地與安置地區土地同分區、等面積交換。
私有住、商土地專案協議價購內容,包含「土地」、「房屋」及「現金」三種方案,在三方案等值前提下,由土地所有權人,依照需求及意願擇一方案進行協議價購。選擇「土地方案」的人,政府會以安置地區等面積的土地,來抵付應給的協議價購土地價金,達成「私有住商區一坪換一坪」之目標。
例如,某甲在大林蒲持有26坪的住宅區土地,每坪市價約7.5萬元,則土地總價為195萬。如選擇「土地方案」,政府就會以安置地區同為住宅區、面積26坪、但是實際市價每坪約在28到35萬的土地,與甲進行協議價購,甲不用再補差額!換句話說,甲等於是用價值195萬的土地,就能換到未來還有發展及上漲空間、市值約800萬的土地,還不用多出一毛錢!
私有住商土地換地將以「住宅區換住宅區、商業區換商業區」、「以土地歸戶結果作為配地單元」、「以公平公開方式抽籤換地」、「宗教設施土地優先選配」等四原則辦理,這些都有詳載於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第四章內,高市府在3月13日第一次召開的說明會中,也會以案例詳加說明。高市府補充,土地配售除了上述原則外,詳細作法將另訂作業要點據以執行。
有關「以土地歸戶結果作為配地單元」及「以公平公開方式抽籤換地」,即是將所有權人之組成及權利範圍、他項登記及限制登記情形皆相同者歸為同一戶配地,將大林蒲土地持有狀態移置到安置地區。安置地區現規劃6個分區配地,再按各分區進行抽籤配地,一切公平公開,沒有先來後到的問題。
至於「宗教設施土地優先選配」則是由宗教團體優先選配土地,再讓其他所有權人綜合考量周邊環境、設施後再行選擇配地地點。
市府強調,市長會盡最大誠意,與居民面對面溝通、協商,至少開三次以上的說明會,讓大家達成共識,甘願歡喜換新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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