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訊】為加強本市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提升住戶居住品質及安全,要求本市公寓大廈要設立管理組織,以利管理組織負起公寓大廈的公共安全。高市府已於今日預告「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該草案內容主要是針對84年以前取得建造執照之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輔導成立管理組織,由工務局分類分期分區公告輔導暨補助計畫,落實公權力,加速管理組織成立與正常運作。
陳其邁市長表示,維護民眾住的安全是市府的責任,也責無旁貸,今日預告「高雄市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輔導補助6樓以上既有公寓大廈設立管理組織,公告後將送至議會,加速完成立法程序;90天內也會針對20年以上公寓大廈強化消防公安檢查執行力道,從嚴排除檢查障礙,並加速危老都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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