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訊】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工會在團協代表共同努力下,歷經數月協商,於今(5)日上午舉辦簽約儀式,由工會理事長陳碧燕與勞工局長周登春代表勞資雙方正式簽約,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團體協約為全國地方勞政主管機關首例。
勞工局工會與勞工局簽署團體協約的主要目的,在提升員工權益及勞動條件,其中涵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上課出勤明定加發工資或補休、家庭照顧假、女性生理假、會務幹部公假及考核委員會等內容,經勞資雙方持續努力溝通謀求共識,終能談妥勞資雙方之條文,確實保障員工權益以激勵員工及凝聚向心力。
勞工局工會陳碧燕理事長表示,工會會員人數目前計有65位,來自於勞工局各單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技工、工友、臨時人員等,此次與勞工局簽署團體協約,顯示雙方相當重視工會及集體協商,以保障勞工權益及提升勞動條件,團體協約由政府部門帶頭做起具有重大的示範效果,希望未來能有更多政府機關及民間企業能一同跟進,共同提升勞資關係。
勞工局周登春局長表示,團體協約的簽訂,目的在穩定勞資關係,約定優於勞動契約、法令的勞動條件,確保勞資雙方彼此權益,這次親身參與簽約過程,更能感同身受員工是事業單位最重要的資產、勞資關係互動所面臨的問題、以及落實勞動法令的重要性,期望藉由勞工局拋磚引玉,激勵更多事業單位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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