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持續的努力推動多元能源政策,積極鼓勵民眾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補助金額每峰瓩(Kw)從6,000~10,000元不等,補助申請期限至今(111)年10月15日截止,呼籲民眾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工務局局長楊欽富表示, 透過補助機制降低民眾設置太陽光電成本,提高申請意願,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不只有長達20年穩定售電收入,經技師簽證提高屋頂結構安全,並具有隔熱降溫效果、有效減少風扇、冷氣等電費開銷還可增加曬衣空間,使空間運用更加彈性多元,好處相當多。 工務局表示,一般住家屋頂面積15坪為例,可設置6峰瓩(KW)太陽光電板,裝置費用大約花36~48萬元,依111年太陽光電產生電力1度電可賣給台電5.7848元,年收入約可達4萬4千元,領取補助金額是3萬6千元,預計回收年限為9年,剩下11年的發電為淨賺收入,相較無專業簽證之鐵棚違章,既有保障又種電賺綠金。 工務局說明,本市氣候條件日照量充足,是發展太陽光電最佳的區域,本年度補助建築物類別,分為「獨棟建築物或出租屋頂之公寓大廈」、「連續相連三棟(含)以上」、「連續相連五棟(含)以上」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20萬元為限。同一申請人如果有多案申請補助,累積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30萬元為上限。 補助經費尚有餘額,申請時間只到今(111)年10月15日截止,相關補助事項等內容,請上建築管理處-「高雄之光宜居之城」網頁查詢(https://solar.kcg.gov.tw/)或電洽該局建築管理處第二課太陽光電窗口徐小姐聯繫(電話:07-3368333轉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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