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11年度增額租金補貼延長申請期間至10月31日,開放未設籍於高雄市租屋的民眾,每人每月平均所得4.3萬至5萬元、無自有住宅,都可來申請,請把握時限備齊文件,以上網申辦或郵寄方式向市府都發局提出申請。
高雄市為保障民眾居住權利,兼顧青年優先、育兒優先、弱勢優先的三大原則,將開徵囤房稅均用於市民房屋租金補貼,預計提供1萬戶名額,加計內政部300億元擴大租金方案推估約有7萬戶名額,高市租金補貼戶數可增至8萬戶,造福更多市民,保障市民居住權。
高市府都發局長吳文彥表示,內政部今年推出300億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照顧對象為家庭所得每人每月4.3萬元(最低生活費3倍)以下之租屋家庭;但4.3萬元以上的也不用擔心,市府開辦增額租金補貼將申請門檻調高到5萬元,所以所得超過內政部申請門檻但5萬元以下的可向都發局提出申請;補貼金額考量不同地區租金差異及個別家戶負擔程度不同,給予每月1,800~5,880元不等的額度,補貼期間1年。另考量眾多在本市就學、就業之民眾,戶籍雖未設籍在本市,但在本市仍有租屋需求,故開放只要租屋地在本市,皆可申辦市府增額租金補貼,有需求的民眾要把握機會。
至於民眾擔心房東不同意申請怎麼辦?吳局長表示,依住宅法及相關稅法規定,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本身即為房屋所有權人者可取得公益出租人資格,享有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稅捐減免優惠,藉此鼓勵房東共同參與做好事。為維護雙方權益,建議仍應與房東詳加說明溝通,求取雙贏。
都發局住宅發展處翁浩建處長說明,開辦期間延長至10月31日,採線上或郵寄方式提出申請,所需檢附文件及相關規定,可至都發局增額租金補貼申請系統查詢:https://hs.kcg.gov.tw/HSH/ 。另為利民眾補件便利,也提供24小時傳真、e-mail信箱或郵寄等多元補件服務。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於上班時間撥打服務專線: 07-3368333轉2649~2651、2981~2983(四維行政中心),將有專人提供詳細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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