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為因應老宅困老人之居住環境限制,於今年8月份啟動長者與身障者換居社會住宅計畫,協助65歲以上長者及身障市民換居至有電梯的社會住宅,並於10月26日完成本市首例長者換居簽約入住。
首位成功換居的黃先生,原本住在屋齡30年無電梯之公寓4樓,因黃太太長期臥床,行動位移需使用電動床及輪椅,出入困難重重;且因健康因素,需時常外出就醫,雖有使用爬梯機服務,但出門一趟得勞師動眾,而孩子們因就業或家庭因素難以及時協助。在長期照顧負荷下,年邁的黃先生健康狀態也不佳,夫婦兩人對於進出家門須面對層層樓梯的阻礙,深感苦惱無奈。
因此在得知市府有長者換居計畫後,經與家人討論及實際參觀換居標的鳳山建國新城社宅後,立即提出申請。期間並透過高市府委託之包租代管業者審查原居住的老舊公寓後,進行簡單修繕整理並辦理媒合轉租,以獲得租金收益減輕換居社宅的經濟壓力,終於在26日完成簽約入住,即將展開出入無礙之便利生活。
都發局吳文彥局長表示,長者換居標的共6戶,係位於鳳山區建國路二段之建國新城,該社宅為電梯大樓,周邊公共設施完善,房型均為3房2廳2衛,每戶室內空間約27坪(含陽台),內附傢俱家電,每月租金新臺幣8,600元(含管理費用600元;水電瓦斯費自付),市府特別規劃釋出提供行動不便長者或身障者換居,以改善居住環境,並將原持有住宅轉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屋源,照顧其他有租屋需求的民眾,兩相得益。
吳局長並說,由於長者或身障朋友要離開熟悉的住家、街坊鄰居,需要適應新的空間環境,心理上也需要時間調適接受,疑慮比較多,需要時間思考或與家人溝通。因此,換居計畫將持續受理申請至112年1月31日,並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讓有換居需求的市民有足夠時間思量評估。
長者換居的申請條件,都發局表示,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為65歲以上長者或為第7類身心障礙者,全戶人口在本市合計僅持有一戶住宅,該戶屋齡達15年並為位於二樓以上無電梯之合法建物,且家庭年所得低於當年度50%分位點(111年度為113萬元),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3.5倍(111年度為50,467元)等條件,即可提出申請;申請人原持有住宅則轉作社會住宅,由市府委託之社宅包租代管業者審查物件並媒合轉租,原屋主可獲得租金收益、每年最高1萬元的修繕補助及稅賦減免等優惠。相關申請書表可至市府都發局公告專區下載。(網址:https://urban-web.kcg.gov.tw/KDA/web_page/KDA010100.jsp)或電話07-3373529~30、3368333-2649~5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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