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0月已針對高雄市轄內企業防災安全管理邀集相關單位(經發局、消防局、災防辦、勞工局、工務局、環保局、資訊中心、法制局、水利局)作橫向聯繫,並訂定「高雄市政府協助各園區高風險事業單位自主防災管理方針」及修訂「高雄市政府加強各園區公共安全實施方案」,由相關單位提出權管法令,提供本府消防局加強 本市各園區公共安全管理,為提升公安環境,確保市民安全。 工務局今天邀請全國各縣市政府、社團法人高雄市建築師公會、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高雄市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商業同業公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安全防災專業技術人員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公安學會、高雄市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及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永安工業區、臨海工業區、大發工業區、仁大工業區、林園工業區、及本市岡山本洲產業園區和發產業園區、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等園區派員參建築物公共安全講習會,由各園區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期望藉由每年公安講習座談會加強各園區公共安全意識。 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及消防局在座談會中提醒各園區:「工廠管理人或使用人、所有權人應主動向委託專業檢查人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及消防檢修申報,如有高風險公共危險物品存放異動時,應主動向園區管理單位及市府消防局通報,提供高風險公共危險物品種類、數量、存放位置配置圖,供搶救時參考,各園區高風險事業單位應落實企業自主防災管理,並依內政部消防署編撰之「企業防災指導手冊」導入防災相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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