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辦理「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作業評鑑計畫」,全國18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參與評鑑,113年5月1日公布評鑑結果,高市府榮獲「審議模範獎」直轄市組第1名,更獲頒「審議創新獎」。
都發局表示,高雄市土地面積約2,952平方公里,其中都市計畫範圍外的非都市土地約佔86%。非都市土地以保育為原則,開發為例外,故採行開發許可制。但隨著時代的變遷及社會經濟的發展,開發利用的需求日益殷切,因此在兼顧環境保育、災害防止及國土適當利用的情形下,得依「區域計畫法」申請開發許可,並變更其使用分區及使用地,以促進土地合理利用。
都發局長吳文彥說,開發許可審議自90年將規模30公頃以下開發案件授權直轄市、縣(市)政府審議核定迄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建立評鑑機制,提升地方政府審議效率及效能,進行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鑑審查;分別針對審議品質(包括法規適用正確性、政策推動配合度)、審議效率(包括案件數量、行政作業時間)、審議經費運用合理性、審議創新作為等項目進行評比。其中市府所提資訊公開、民眾參與、技術革新、程序優化等面向之審議創新作為,獲得審查委員的支持及高度肯定。
吳文彥表示,面對區域計畫的轉軌改制,為了順利銜接國土地計畫制度,市府持續積極推動非都市土地開發許可審查,本次獲得「審議模範獎」直轄市組第1名及「審議創新獎」是對市府團隊專業能力的肯定,未來仍將不遺餘力的精進改善,促進高雄市國土的合理發展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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