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耀源表示,人民受國家權侵害時,請求法院救濟,提起訴訟,但法院九成判決認為權利受害的原告敗訴,讓人認為你是橡皮圖章,根本就沒有獨立的司法,空有其名。
陳志龍指出,司法是拯救的工作,要幫助被害人,但行政法院墮落,沒有扮演拯救被害人,而且是扮演站在加害者那邊的角色,這個不叫做法院。
陳逸南舉出太極門稅案為例,這麼簡單的案件為什麼拖這麼久?行政法院法官若真有魄力,就應依照法律自為判決。錯誤的行政處分,法官把它廢掉就好,為何不敢做?這叫做官官相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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