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良心譴責帶警到案發現場
警方到場時,見洪嫌單獨一人前來應門,並主動帶領警方到樓上房間,現場只見一女躺在床上,已明顯死亡,洪嫌殺人後陪伴遺體1天,遲至隔天23日19時33分許,才撥打110電話報案自首,本分局員警發現屍體並逮捕兇嫌,並在命案現場勘驗,查扣男女二人使用手機,及調閲兇宅四周監視器影像,另採集死者及兇嫌指甲進行比對。經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後,渠坦承行兇,全案依殺人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洪男向警方稱自己係於(22日)晚與曾姓女友發生爭吵,曾女萌生分手念頭,兩人一言不合下洪男一時情緒激動,徒手掐住曾女脖子,待發現女友一動也不動後,才發現自己鑄下大錯,錯手殺死了女友。事後,洪男就這樣與女友屍體待了一日夜,終不敵良心譴責才撥打110向警方報案。 本案經高雄地檢署(靜股)蕭宛頣檢察官,於今24日在高雄殯儀館進行相驗,以確認死者確切死因。此外,警方也呼籲民眾,一旦遇到感情問題時雙方應理性溝通,尋求正確管道處理,千萬不要意氣用事,不僅嚴重傷害到對方,也讓自己身陷法網! 全案以殺人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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