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稅務律師王健安表示:「協商」在法律上叫做和解,一般是事實不明情況下的權宜之計;不應該以「協商」方式解決課稅問題,因此「哪有人敢投資台灣」。 圖2 :資深會計師林光炫表示;曾與台灣並列亞洲四小龍的新加坡、韓國、香港,已遠遠超越台灣。造成此現象的原因之一是繳納稅捐,而當世界都在減稅之際,台灣年初時將營所稅從17%調高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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