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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國道惡意逼車及慢速車宣導

用路人駕車在國道上如遇危險駕車或惡意逼車車輛時注意該車動態及周圍其他車輛動態,保持心平氣和,勿保持著報復心態而與其競駛,甚至互相以危險駕車之方式干擾行車而發生交通事故,記住對方車號、廠牌顏色迅速報警請警方現場攔停處理,或以行車紀錄器影像事後利用國道公路警察局線上服務系統之國道檢舉交通違規專區檢舉,惡意逼車除了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外,亦可能會因涉嫌公共危險遭移送法辦。行駛國道上應注意行車速度,內側車道為超車道要以最高速限行駛,慢速車要依規定車道行駛,高、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規定,限速90公里以上路段時,車速低於80公里之慢速車時應行使外側車道,慢速車未依規定車道行駛,除了會影響後方行車或造成堵塞外,亦會依相關規定處罰,再次提醒用路人,駕車行駛國道應遵守相關規定,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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