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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敗訴百分百 行政法院法官是台灣的司法國恥? |
人民敗訴百分百 行政法院法官是台灣的司法國恥?【記者莊雅文/報導】現今台灣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各高達84.6%與76.5%,尤以稅務訴訟民怨更高,行政法院判人民敗訴率更高達94%。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團體於4月1日世界公民日於台北科技大學共同舉辦論壇,並「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104年訴字第228號判決所涉程序及實體法律問題為例」剖析司法、稅制的沉痾。林光炫會計師表示,3月9日應正名為台灣「司法國恥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秋華、莊金昌及劉錫賢等三位恐龍法官,被太極門弟子按鈴控告枉法裁判,他們濫用「自由心證」,將五權分立的一府五院認證之證據棄若敝屣,並打臉小英政府的司法改革,也賠掉所有法官的尊嚴、重傷台灣民主法治。 林光炫表示,依據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檢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判,2012年一整年林秋華審理的68件稅案,劉錫賢審理的56件稅案,人民敗訴率均為100%!2016年全年莊金昌審理54件稅案,其中53件人民敗訴,另一件只是將罰鍰減為一半,人民還是敗訴,等同敗訴率也是100%。然以德國為例,財稅法院歷年民眾的勝訴率平均達40%,綜上,更加突顯我國賦稅人權已蕩然無存。長期以來,行政法院以稅吏為師,不只稅法知識找國稅局當老師,連判決書都照抄國稅局的資料,讓行政機關的國稅局對人民違法課稅更加有恃無恐。 林光炫提醒大家,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適用範圍尚應包括: (1)軍法機關的軍法官與軍事檢察官。(2)依據《公務員懲戒法》就公務員懲戒事件從事審議的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3)依據《訴願法》就行政訴願事件從事決定的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4)行政法院法官等。他並呼籲,為避免枉法裁判情事發生,有關法院審法稅之案件應網路直播開庭,由公民共審,全民參與,才能讓全民遠離司法及法稅之迫害。 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蔡維杰常務監事與會表示,聽到林秋華法官在記者會上,還敢講說這個年紀大了,對人民有利證據看了就忘了,非常的震撼!其實在實務界也真的有這麼一回事,「很多稅務員或者行政法院的法官,真的是對於證據當做視而不見。」他曾經辦理一個案子,自2016年底至今,爭訟標的物為房子的奢侈稅,依奢侈稅規定,如果確實是自用雖然是兩年之內,非自願的出售應該是免課奢侈稅。一對夫妻在台北買了房子,接著太太懷孕生子並搬回宜蘭住,只剩先生一人住在那間房子,後來先生也搬回宜蘭住,故將台北房子賣掉,連仲介公司的業務員也說,符合非自願的,國稅局却通知他們要補繳奢侈稅,這對夫妻提起行政救濟,同時提出懷孕、生子及台北房子水電等相關事證,但高等行政法院至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全部都不採用這些事證,直接判他們敗訴,這是一個明顯法官漠視事實證據的案子。 蔡維杰認為司改、稅改真正最要改革的是執行的人,簡單來說就是稅務員跟法官!新北市記帳士公會陳炫銘理事長引述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黃士洲老師的經驗,黃士洲當年出來當稅務律師,100件他贏了3件,97件都輸,但是贏了3件是真贏嗎?藝人小S抗稅案,2006年國稅局開始查她的稅,2008年小S抗稅成功開了一個慶祝會,但是2009年國稅局另為適法之處分,重新改單再發稅單四千萬給她,後來小S舉白旗投降了。 陳炫銘表示,行政法院之稅務訴訟,判人民敗訴率高達94%,法官尚不是由財政部指定,民怨已高漲不下,然而2016年12月9日立法三讀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二十條「稅捐稽徵機關應主動提供納稅者必要之協助,並以任務編組方式指定專人為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稅務案件爭訟雙方,有一方為國稅局,另一方為人民,而國稅局隸屬財政部,納保官由財政部指定,這是一種球員兼裁判,有失公平、公正,無法取信於民,故納保官應改由公正第三方人士為之。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稅系王明懿兼任副教授表示,監察院2002年調查報告認定當初起訴太極門的侯寬仁檢察官偵辦太極門案犯八項重大違法,移送法務部從嚴究責議處。並確定國稅局據以課稅的起訴書與證據資料存有扞格矛盾,據以提起公訴,不符證據法則,依法不能提起公訴,而侯寬仁於監察院調查過程也自承未依職責調查。2009年認定國稅局未依職權釐清所得性質等七大違失,提出調查報告及糾正,2011年12月16日國稅局公告調查太極門敬師禮性質,全部7,401人次申明表,均表明是「贈與」,2015年3月24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太極門85年度綜所稅案勝訴,理由認定「被告臺北國稅局未探究太極門之屬性及特質」,並經最高行政法院2015年7月9日駁回台北國稅局上訴確定。 王明懿表示,中區國稅局自1996年至今,未對太極門實質查核,即開單課稅,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華、莊金昌及劉錫賢等三位恐龍法官竟將太極門之敬師禮視為「其他未分類個人服務業」之同業利潤標準推估應稅所得額,駁回太極門請求撤銷訴願決定及重核復查決定,這不叫枉法裁判,什麼才叫枉法裁判!林光炫會計師事務所林光炫會計師表示, 3月9日應正名為台灣「司法國恥日」。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蔡維杰常務監事與會表示:「很多稅務員或者行政法院的法官,真的是對於證據看到當做視而不見。」新北市記帳士公會陳炫銘理事長表示納保法規定納保官由財政部指定,這是一種球員兼裁判,有失公平、公正,無法取信於民,故納保官應改由公正第三方人士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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