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海端鄉鄉長胡金至表示,公務體系易掉入有檢舉就有罪的思維,應該要具有無罪推定的人權素養,惡意檢舉或濫開稅單當有懲處機制。
圖2:陳銘風議員認為公務人員若擁有良好的品格,必定不會貪圖不義之財,懂得尊重他人權益。
圖3:台東市四維里里長楊耀乾指出,檢舉雖能彌補公務人員人手不足但不應浮濫,若變相為貪圖獎金而亂開單或賴檢舉維生,更可能造成冤案氾濫。
圖4:台東市中正里張豐真里長表示,聽過基隆陳青旭案,認為非常不合理,廢除獎金制度才能杜絕冤案,護衛人權。
圖5: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在台東小野柳街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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