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日:2005/01/01 03:06:04 PM 個人簡介 | 修改新聞稿 | 
發稿人:陳孝雄  回媒體訐譙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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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記者朱鈴惠,判賠民視3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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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日期:2005/01/01 03:39: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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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記者勢力眼,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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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日期:2005/01/01 09:57: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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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中央社又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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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日期:2005/01/02 12:02: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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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違約罰款>天經地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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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日期:2005/01/02 08:07: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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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同情不要浮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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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日期:2005/01/03 12:05:35 PM
回  應  人:傳管系老師  |  回應人簡介  |  修改回應
標  題:別怪朱鈴惠 她心情不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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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日期:2005/01/05 04:07: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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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不必浪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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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日期:2005/01/05 08:07: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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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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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日期:2005/01/26 08:39: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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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民視很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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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日期:2005/01/27 01:48: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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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朱鈴惠案的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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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日期:2005/01/28 11:14: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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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記協助朱鈴惠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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