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數位時代」為探討主軸的「2009兩岸新聞傳播高峰論壇」,於6/28日上午9時30分,在國父紀念館中山講堂舉行。 下午主題四: 談{數位時代}兩岸廣告雜誌業的發展 文化大學新聞系賴金波教授擔任評論人 他提到獨家報導附贈璩美鳳光碟一案 當時新聞局由於出版法已廢 僅能依廣電沒入光碟 對雜誌只好放回原處 無法可罰 我在後來的討論時間起來說: 出版法已廢 出版品違法 還是可以援引民刑法追究 例如:前財政部長李庸三曾被蘋果日報誹謗 後來蘋果日報不但登報道歉還賠二百萬元 由此可見 出版品的犯罪行為 還是有法可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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