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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親的房子如果是30年以上,且屬於初評耐震結構未達一定標準的老舊建築物,可以申請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除了符合條件可以取得的容積獎勵,及基地規模的容積獎勵外,在一定時間內提出申請,還可取得時程容積獎勵!
依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6條規定,在條例106年5月10日施行後的8年內申請的重建計畫,是可以依照提送計畫的時間點,再另外給予時程方面的容積獎勵,且可以不受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給予獎勵後建築容積規定上限之限制。
今(113)年是「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施行的第7年,按照規定從今年的5月12日後,時程獎勵會從原本的2%降至1%,再之後將無時程獎勵,所以鄉親如果在都市計畫內有老舊建築物想要重建,敬請把握時間,越早申請,時程獎勵才會越多。有任何危老重建問題,歡迎逕洽縣府都市計畫科謝技士(037-359711),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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