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版日期:113-05-30 09:16 下版日期:113-12-31 09:16
經過0403花蓮大地震之後,台灣許多老舊的建築物開始陸續被政府單位列為警示或應拆除的建物名單,而您的房子除了重建之外,還有另外一種保護方式那就是「整建、維護」,而縣府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以協助民眾向內政部申請補助方案。
自主更新就是都市更新的一種方式,只是自主更新是由民間自發辦理,可以「重建」、「整建」及「維護」,其中「整建及維護」的補助項目包含:外牆拉皮改善、老舊招牌拆除、管線及漏水處理、4~5樓舊公寓要增設新的電梯、無障礙設施增設或改善,以及耐震結構補強等。其補助經費包含規劃設計費用以及工程款項,倘若建築結構還未達傾倒或毀壞,是很適合走申請建築補強改善的補助。
申請中央補助的建築條件是什麼呢?若民眾的建物是屬大樓形式,那麼必須要是6層樓以上,若是獨棟透天形式,則必須是連棟5棟以上,而公寓則是3層樓以上連續2棟,且建物皆須達20年以上的建築資格,並所有權人都達7以上,方得協助您申請「整建維護」的經費補助。
縣府自主更新輔導團服務的內容有:協助社區推動都市更新整備作業(研提申請補助計畫書與協助提案審查程序)、協助社區與專業團隊簽訂擬定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委託契約等相關申請之作業流程,歡迎來電縣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洽詢了解相關內容,037-359711謝小姐、037-559305范先生。
最後提醒您,本年度內政部的最後收件日期只到6/30 為止,若是民眾有申請的需求,請盡速和縣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聯絡,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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