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調查時間:110年4月18日起至110年4月24日止。
2. 調查對象:本調查以普通住戶與共同事業戶,其戶內年滿15歲自由從事經濟活動之本國籍民間人口為對象,但不包括武裝勞動力及監管人口。
3. 調查目的:主要為明瞭臺灣地區15歲以上人口的品質與數量、經濟活動人口、就業、失業、行業、職業及非勞動力等狀況,以供研訂經濟社會發展計畫,釐訂人力政策的重要參據。
本調查係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統籌規劃設計,各直轄市及市縣政府為協辦機關,負責辦理各該轄區之調查業務,調查所獲之個別資料絕對保密,除供整體統計分析用外,不作其他用途,請惠予合作,據實回答。如有任何疑問請逕向本處經濟統計科洽詢,洽詢電話02-27208889/1999轉分機2054至2056、7647至7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