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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行動號碼可攜服務 牽一法動全身
因應電信市場逐步開放,電信總局近來頻頻召開公聽會,計劃在九十四年一月一日起,全面以集中式資料庫實施號碼可攜服務。由於,實施用戶換系統不換門號的號碼可攜服務後,將造成電信產業重新洗牌,各相關人員也頻頻在法規修文內容大作文章,深怕一有閃失就造成不可抹滅的損失。

為了實施號碼可攜服務,電總早在去年便委託交通大學進行相關研究,在完成號可攜服草案後,廣邀相關電信固網和行動通訊業者召開公聽會,協調電信固網業務的同一裝機地點的市話號碼、行動電號碼、以及080受話方付費的可攜服務。其中,又以獲利豐厚影響深遠的2G及3G號碼可攜服務,最受囑目,明(六)天召開的第二次公聽會,各相關人員也無不卯足全力,大玩文字遊戲。

按照電總的規劃,行動通訊業者應在九十四年一月一日實施號可攜服務,不過在新舊業者檯面下勢力角逐、利益關係突、以及系統技術相容性不易控制下,電總在草案條文中,預留「依實際狀況調整實施時程」的彈性空間。

電總認為,實施號碼可攜服務,需對現有網路升級、調整,或與其他業者的系統介面或溝通方式進行協調,加上我國一開始就要求業者以資料庫查詢方式提供服務,所以需因應實際狀況調整。像美國雖早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底便要實施,不過中間也經過二次展延,最後延到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才實施。

不過,沒有用戶基礎的新3G業者亞太行動寬頻和聯電電信,惟恐號碼可攜實施日期生變,則是緊咬法條內容,字字計較。亞太行動認為,為了完成九十四年以資料庫方式施可攜服務的預定進程,電總應得要求各業者定期提報執行進度,未來實施號碼可攜服務時,也不得有差別待遇。

聯邦電信則提案,為了防制2G及3G業者規避法規,加上外部無法察知舊業者是提前施2G/3G的可攜服務,應該明定電總在號碼可攜實施前,得以查核經營3G網路相關認證資料庫,了解是否已建立2G用戶資料庫。

不過,舊業者則持反對意見。台灣大認為,市話號碼可攜實施一年多以來,在一千三百萬市話用戶中只有一千戶完成移轉,顯示消費用戶需求偏低,電總應該重新檢討開放時程。中華電信則認為,實施日期應視業者所提的具體困難度,以及提供解決方案所需時程,公告調整實施。遠傳電信則基於公平原則,要求實施日期應該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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