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113年10月18日 發稿人:何帆、林靜怡 議員關心新市區新和重劃區開發案申請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後,增高容積量衝擊周圍環境及交通。市府回應,已對申請容積移轉的案件有相對應的審議原則來降低環境及交通衝擊,爾後也會持續檢討都市計畫及都市設計審議原則等相關法令。 都發局表示,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辦法規定,容積移轉申請案件都要送本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另依「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規定需實施交通影響評估者,需先於交通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後,始得排入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降低建築開發對鄰近交通造成影響及衝擊。 都發局補充,台南市容積移轉從30%提昇到40%雖依內政部規定辦理,但因對環境造成衝擊, 由都市設計審議把關,訂定公益性回饋之審議規定,針對認養公園綠地或其他公共空間提供公益回饋,部分公所為統籌管理訂有回饋措施作業要點,以捐贈回饋金替代,但因多年未變動,將依黃偉哲市長指示加以檢討。 另議員關心重劃區內尚未設置污水管線,新建大樓排放之污水造成道路側溝惡臭問題。水利局表示,新市區側溝污水惡臭問題經查該區屬公共污水管線未到達之區域,依下水道法第20條規定:「用戶排水設備之管理、維護,由下水道用戶自行負責。」;如屬新建建築物,依建築技術規則應由住戶自行設置污水處理設施。若為新開發社區(500人以上或100戶以上之社區)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地區場所,依下水道法第8條規定及施行細則第4條規定,應由開發單位設置專用污水下水道。 水利局指出,經查新市區屬規劃中之新開辦污水系統,目前已研擬整併新市、善化及安定區之民生污水排放,整併為新市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期程預計為114年至137年,目前已於112年度完成污水整併規劃,今年辦理第一期實施計畫,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審核中,預計120年完成新市區污水管線布設及後續用戶接管作業,將民生污水收集至水資源回收中心處理,以提升生活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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