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地政局 發稿日期:112年8月30日 近年不動產交易熱絡,消費亂象孳生,為抑制房地產市場炒作,內政部自110年7月起全面納管預售屋,預售屋出賣人需於銷售前將預售屋資訊及定型化契約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及使用之買賣契約需符合規定外,亦規範收受定金,應以書面契據確立買賣資訊,不得約定不利於買受人事項且不得轉讓予第三人等,黃偉哲市長指示南市地政局全力配合中央政策,維護居住正義,保護消費者權益,保障交易安全。 地政局積極辦理預售屋查核作業,自111年度至112年7月共計查核71件預售建案之買賣定型化契約及68件購屋預約單,其中含7場次聯合稽查,查有18案預售建案違規,依法裁處456萬元,違規原因多為使用之契約書及購屋預約單不符合規定,另受理檢舉開發業者違規41件,其中檢舉契約違反規定19件。陳淑美局長指出地政局有推出契約書預檢之服務,開發業者向工務局申請建造執照時,可同時請地政局審視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書,有效縮短等待期,也能避免業者先行使用未經備查的預售屋契約書與消費者簽約,減少消費爭議的產生。 經地政局統計,111年度至112年7月共受理檢舉經紀業者違規158件,其中以廣告未註明經紀業名稱58件為大宗,其次為廣告不實36件,裁罰金額共計174萬元地政局提醒業者執行業務及宣傳時,避免因便宜行事,或使用不符實際情形廣告用語,或未能真正依照法令規定進行銷售,進而衍生許多消費爭議。 112年7月平均地權條例新制施行,對於不動產交易實行多項管制措施,包含限制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購屋、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等5大措施。黃偉哲市長呼籲業者及民眾皆應了解並且遵守新制規定,切勿挑戰政府打擊投機炒作之決心,其中私法人原則上無居住需求,為防範私法人短期進出炒作影響居住權益,因此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目前本市有3件私法人買受供住宅使用之房屋許可(1件供宿舍使用,2件都更危老)。地政局針對史上最嚴厲防堵炒房政策上路已推出各項因應措施,新制相關規定及地政局查核成果可至地政局局網(局網-下載專區-地籍類-不動產交易)查詢並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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