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版日期:113-06-07 19:04
為促進本縣建築管理和興建情形,與都市空間環境的維護和營造,苗縣府於6月7日在縣府大樓召開113年度第1次建築師公會聯繫會報,就「建築工程造價停滯20餘年未漲」、「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制度」等各種問題的相關行政流程及法令規範進行交流與細緻的討論。
鍾縣長於會議中談到,本縣建築工程造價從民國92年9月後,已逾20年未有調漲,尤其對比近年本縣因台積電進駐設廠,連帶苗北地區的頭份市及竹南鎮房市大熱,本縣房價已連續13個月上漲,年漲幅已達到21.69%。反觀工程造價近20年未有調漲,從物價指數及房價指數來看,目前的法定造價確實不合時宜,相較於各縣市逐年調漲的工程造價,本縣的規定確實已停滯太久,應該與時俱進。對此,工商發展處詹彩蘋處長表示,將彙整建築師公會及各單位的專業意見,並依據「建築工程造價檢討作業原則」來進行後續的修法研議,使本縣建築物工程造價規定,能更貼近現實情況。
另外,針對本縣都市設計案件的美學步道設置和友善環境設施,應該依相關規定確切落實。凡是本縣都市設計審議涉及美學步道及友善環境空間的建築案件,為營造更良好、友善的都市空間,除了在都市設計審議階段,應依都委會意見檢討相關空間和設施,在取得使用執照前,亦將會同建築管理科辦理現場勘查,以確實審認空間的營造及落實,為鄉親嚴格把關最優質的美學空間。
同時鍾縣長也表示,另都市計畫針對容積移轉推動代金制度,針對公共設施保留地執行容積移轉,亦參考其他縣市的執行方式,並因地制宜調整本縣辦理方式,改以接受基地移入之容積量,應有70%以上以繳納容積代金方式辦理。建築師公會此表示,樂見縣府改進公設保留地的容積移轉制度,將可提高本縣公共設施用地開闢效益。
除了上述問題,也提出其他相關議題,如:本縣騎樓沿街步道空間設置自治條例的類型判別,延續上次建管聯繫會報所討論的內容,針對騎樓及退縮人行步道的規定,繪製相關適用態樣,以統整在法規見解上的落差,以便建照審查與後續管理更加完善。
藉由本次聯繫會報,針對近年房市大發的趨勢,縣長特別感謝建築師公會在建築設計把關與城市美學塑造的大力協助,也冀望持續與公會保持密切的溝通合作,一同攜手邁進,良善的都市空間是非常重要的,應該嚴格落實相關規定,讓苗栗的城市空間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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