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苗栗縣高鐵苗栗車站特定區、後龍大庄地區、竹南基地周邊地區特定區、竹南頭份中央自辦市地重劃區加速整體合理開發利用,區內土地於區段徵收或重劃完成之日起,符合開發期限內提出建造執照申請者,依各都市計畫區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之規定可獲得配合開發時程之獎勵容積。
目前竹南基地周邊地區特定區及後龍大庄地區獎勵容積之開發期限已屆滿,竹南頭份中央自辦市地重劃區除頭份市公園段2地號土地獎勵容積將於今(111)年4月12日屆滿,其餘土地獎勵容積皆已屆滿;另高鐵苗栗車站特定區獎勵容積也即將於今(111)年7月25日屆滿,請鄉親們把握倒數機會,快於獎勵容積屆滿前提出建造執照申請!
有關容積獎勵措施及標準相關資訊(參考附圖)可至苗栗縣政府都市計畫資訊暨查詢系統-便民服務Q&A或土地使用管制要點下載閱覽(網址:http://urbanplanning.miaoli.gov.tw/upmia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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