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鄉親們常會來電詢問,社區有收到縣府寄來的都市更新說明會通知單,是不是表示我們社區已經可以辦理都市更新?另外參與都市更新有什麼方式呢?
查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都市更新是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與景觀,增進公共利益,故處理方式分為「重建」、「整建」及「維護」等3種,並可依本縣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相關規定辦理。
另依前開條例規定,如鄉親居住地區位於「政府優先劃定更新地區」,其申報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時,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意願及樓地板面積之比例,應至少達到75%,如未位於都市更新地區則需至少80%以上同意。
工商發展處再次籲請各位鄉親若有意參與都市更新,可先向縣府查詢是否屬於優先劃定更新地區;再者,左鄰右舍之間也可共同組成更新會,自辦都市更新,創造宜居環境,提升環境品質。若仍對都市更新之辦理方式有相關疑問,可向本府工商發展處(都市計畫科)洽詢(037-559906),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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