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為達到發展低碳及智慧城市目標,使各公寓大廈社區能與時代發展接軌成為電動車友善社區,已訂定「臺北市公寓大廈設置非營利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要點」,並自112年1月1日起生效。 建管處劉美秀處長表示,民國108年7月1日前取得建造執照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之公寓大廈,在充電設備完工後6個月內可以依該補助要點規定檢附相關書表、文件……等資料向建管處提出申請,補助費用以所設置非營利電動車充電設備費用(扣除工資後)之49%為上限,各類設備之補助以一次為限。 劉美秀補充說明,建管處已經編列112年度補助費用新臺幣100萬元,若編列預算用罄者即停止受理申請。如果因為預算用罄而未於當年度獲得補助,將會列入下年度優先補助案件,申請人免再次提出申請。 112年1月1日生效的充電設備補助要點詳細內容、相關表格及各有關資訊,建管處已經放在「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輔導團隊專區」(網站位置: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首頁(https://dba.gov.taipei)>建管業務綜合查詢>宣導專區>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輔導團隊)資料夾中,歡迎各位市民多加利用。
北市府為達到發展低碳及智慧城市目標,使各公寓大廈社區能與時代發展接軌成為電動車友善社區,已訂定「臺北市公寓大廈設置非營利電動車充電設備補助要點」,並自112年1月1日起生效。
建管處劉美秀處長表示,民國108年7月1日前取得建造執照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之公寓大廈,在充電設備完工後6個月內可以依該補助要點規定檢附相關書表、文件……等資料向建管處提出申請,補助費用以所設置非營利電動車充電設備費用(扣除工資後)之49%為上限,各類設備之補助以一次為限。
劉美秀補充說明,建管處已經編列112年度補助費用新臺幣100萬元,若編列預算用罄者即停止受理申請。如果因為預算用罄而未於當年度獲得補助,將會列入下年度優先補助案件,申請人免再次提出申請。
112年1月1日生效的充電設備補助要點詳細內容、相關表格及各有關資訊,建管處已經放在「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輔導團隊專區」(網站位置: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首頁(https://dba.gov.taipei)>建管業務綜合查詢>宣導專區>既有建築物設置電動車充電設備輔導團隊)資料夾中,歡迎各位市民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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