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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要有權利意識 拒絕公僕違法侵權

民眾要有權利意識 拒絕公僕違法侵權〈記者章涵/台北報導〉 檢警人員專為打擊犯罪,然而,有一天當他們來敲你家大門時,身為平民老百姓,知道自己有什麼權利呢? 10月25日(週日)晚間6點快樂聯播網台北台FM89.3《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中,寰鉐聯合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陳勇成律師表示,當國家公僕違法侵權時,如何正當的保障自己的權利;而經由閱讀《明白》一書,他更指出因國家公權力的濫用,造成太極門司法與稅務冤案,政府在司法與稅法的改革應大刀闊斧!律師在場權 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及95條均載明「律師在場權」:檢警訊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其辯護人得以在場,且可陳述意見,並應主動告知:一、你犯什麼罪?二、你可以保持緘默,不用違背自己的意識來做陳述,三、你得選任辯護人,四、得請求調查有利證據。 陳勇成表示,即使現在偵訊筆錄時要全程錄音錄影,也需要律師在場,因為在你回答檢警之前需提供一些專業的諮詢,避免落入檢警所設圈套,造成不是真正自由意志下所為,甚至在刑求或恫嚇下屈服,變成很不利自己的證據。現代社會還有押人取供? 陳勇成指出:「大家不要以為現在這個年代沒有所謂的刑求」,他分享自己經辦的一個案例,就在不到一年前,檢察官把一位犯罪嫌疑人拘押在看守所,但找不到任何相關證據,就叫偵查隊長帶著警備隊,敲他們家的門,指稱他的太太藏匿人犯,接著在找不到證據之下,又把她帶走,連續50個小時的疲勞偵訊,完全沒有律師在場!民眾要有權利意識 守住自身權利 若沒有拘票、搜索票,可以拒絕配合,不會構成妨害公務,陳勇成呼籲大家要有權利意識,他並教聽眾,如果有人自稱是警察,你要先看證件,如果他沒有證件,立刻打110報警,讓警方確認身分;他要開你家的門,可以拒絕,並問他有沒有搜索票?如果他拿不出來,一樣立刻報警。20年案例如出一轍 陳勇成從《明白》一書看到太極門事件,20年前案件發生時,太極門弟子陳調欣只是陪同,就被調查員訊問超過24小時,接著上銬移送地檢署,經過偵訊也問不出什麼內容,還利用親情押人取供,與陳勇成經歷的案例如出一轍!他認為檢察官或檢察體系要深刻檢討!起訴書是稅務冤案的源頭 《明白》這本書還提到,侯寬仁檢察官在他的起訴書裡,把太極門弟子的敬師禮金,一方面認為是詐欺的犯罪所得,可是同時他又認定是屬於補習班的學費,陳勇成指出,這是一個極大的矛盾點,到底是所得,還是不是所得?這是一翻兩瞪眼的東西,為什麼可以同時出現在一份起訴書?所以這個稅務冤案的源頭就是錯在這個起訴書上面!國稅局嚴重違反程序正義 陳勇成進一步表示,法院花了十年,經過嚴密的證據調查,上百次開庭審理,最後終局確定無罪,沒有詐欺、沒有逃漏稅、沒有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書所陳述的不成立,國稅局怎麼可以拿一個不成立的起訴書當根據來做為課稅的基礎?他痛批,這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嚴重違反程序正義!而太極門經過各種行政救濟管道,從復查、訴願、行政訴訟,財政部的訴願會數度撤銷稅單,最高行政法院也認定稅單要撤銷,稅務的時間會拖這麼久(將近20年),因為國稅局一直再重複的開單,他認為這是對人民基本權利相當大的否定跟折磨!萬年稅單現在還存在 陳勇成沉痛表示:「萬年稅單的現象,現在還存在,不只太極門這案子。」他自己也身受其害,他認為,整個稅務體系或整個稅法改革,應該要大刀闊斧!更多精彩內容歡迎準時收聽《Toro刑男大律師》或上世界民報全球資訊網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audio大家一起來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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