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 (左起) 倪伯煌、黃靖珣、許添財、李俐欣、林燦都,從聽審權、自由心證及迴避原則等,剖析中高行法官對太極門案判決是濫用自由心證、違背證據法則,自我矮化成為稅捐機關打手。
圖二 許添財直言中高行法官林秋華公然承認忘了對人民有利的證據,憑這一點就可以提告審判無效。
圖三 林燦都指出,三位法官對太極門有利的證據都不看,連七位證人是贈與的證詞都未採用,很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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